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科内分泌科主任阮祥燕,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国家和地方医政部门制定或增加对进行放化疗的儿童与育龄患者医疗告知规范,建立强有力的卫生行政监督,确保知情告知落实到位。对于任何因良恶性疾病,需要放化疗以及需要卵巢手术的患者,一旦疾病确诊,医生有义务尽早在患者治疗前履行医疗告知义务,在知情同意书中,明确告知患者的后续治疗可能对卵巢功能与生育力造成不可逆损伤、永久丧失生育力,且因早绝经、过早衰老,对患者健康及预期寿命均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二是医生负责告知或建议患者咨询生育力包括卵巢、卵子、胚胎或精子等保护保存的方法。医生还需对因疾病治疗损害卵巢功能的女童及育龄期女性患者及时、有效、科学地提出生殖功能与生育力保护的方案与建议,辅以恰当的人文关怀,减轻患者及家属对于疾病治疗及后期孕育的心理负担,增强患者治疗的信心、增添患者对未来的期望。
三是多部门要联合促进规范医疗告知落到实处。国家及地方检察院、法院应做好监督监察,对没有履行医疗告知义务的医生及其医疗单位,要追究其医疗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四是相关团体比如工会、共青团、妇联、儿童组织,及媒体和相关领域专家应积极做好科普宣教,加强对生育力保护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及舆论监督,成立生育力保护保存公益专项基金,帮助困境中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