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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查出艾滋病,告知困局如何解?

2025-06-26 13:29:24来源:中国卫生杂志
近期,“婚检查出艾滋病,首诊医生要不要、能不能告知其伴侣”的话题引起媒体和社会讨论。

隐私权与健康权谁优先

根据现行法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义务将感染的情况告知其配偶或伴侣。但是,当前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医生代为告知的职责。因此,如果医生在感染者隐瞒的情况下选择主动告知其配偶或者伴侣,很可能因为侵犯隐私权而面临法律风险。

争论焦点在于,当感染者隐私权与配偶或伴侣健康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哪种权利?

有观点认为,婚检结果属于个人健康信息范畴,医生无权擅自向其伴侣披露;若感染者拒绝告知,医生仅能建议其主动沟通,不得强制代为披露。这一观点的理论支撑在于,隐私权是人格权的核心内容,第三人不得随意突破。

与之相对,当下诸多学者主张健康权优先。第一,从法益层面分析,生命健康权作为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当与隐私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因此,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场景中,医务人员优先保障感染者配偶或伴侣的生命健康权具有法理正当性。第二,从婚姻关系本质属性分析,双方在生殖健康领域存在隐私权让渡的情形。医生向感染者配偶或伴侣告知其疾病信息,并不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范畴。第三,从婚姻忠实义务与个人告知义务分析,配偶忠实义务包含健康信息告知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及时告知配偶或伴侣的行为,已违反法定告知义务。

从根本上看,该争论的本质在于法律对权利位阶的界定存在模糊性。隐私权与健康权同属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但法律并未明确该类情形下的权利位阶顺序,导致实践中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由此,不仅增加了医生的执业风险,也难以实现对双方权利的公平保护。

构建三维体系破局

为破解婚检艾滋病告知困境,需构建多层次的制度解决方案。

从立法的层面,厘清基本权利位阶与规范告知规则。通过法律修订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婚检场景下隐私权与健康权的位阶关系。鉴于艾滋病对伴侣健康的严重威胁,当感染者拒绝履行告知义务时,法律应作出倾向性调整,优先保护伴侣的健康权。比如,可以修订《艾滋病防治条例》,增设专门条款,对相关问题做出更明确的规定。

从医生执业保障层面,完善医生履职规范与风险防控机制。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制定专门的操作指南,明确医生在类似情形中的职责边界与行为规范。同时,应建立医生执业风险防控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医生在面临投诉或法律纠纷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护。

从制度衔接层面,构建多维度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与婚姻登记的信息共享机制,在充分保护感染者隐私权的前提下,实现相关信息的合理流通。强化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法治教育与道德引导,通过多元化的宣传途径,增强其向配偶或伴侣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意识。对于故意隐瞒病情导致配偶或伴侣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构建有效的法律威慑机制。